申請離婚被駁回 法律援助來幫忙
發布時間:2021-05-07 08:55:58 來源:南川網
新聞摘要:     南川網訊(記者 陳蕗穎)市民楊某婚后兩年妻子便離家出走,四次申請離婚均被駁回……正在孤立無

  

  南川網訊(記者 陳蕗穎)市民楊某婚后兩年妻子便離家出走,四次申請離婚均被駁回……正在孤立無援時,楊某向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獲批準,中心指派重慶祥永律師事務所熊學華律師為他提供法律幫助,最終撤銷了楊某的結婚登記。

  2006年11月16日,楊某和吉某在區民政局登記結婚,2008年8月20日,吉某和楊某生育一子后,吉某便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在等待了將近6年無望后,楊某于2014年2月,向吉某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要求與吉某離婚,法院告知他當地并無吉某此人,不符合起訴條件,楊某無奈撤回了起訴。

  在了解到楊某的情況后,熊學華立即前往區公安局查詢人口信息,仍無法查實吉某的身份信息證明,隨即以楊某名義向區民政局申請撤銷其與吉某的婚姻登記,但楊某的情況并不屬于法律規定的可撤銷婚姻范疇。去年10月13日,楊某又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將區民政局起訴至涪陵區人民法院,請求撤銷楊某與吉某的婚姻登記。法院經過審理,以超過行政訴訟五年起訴期限為由裁定駁回起訴。

  隨后,熊學華建議楊某向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訴,并從法理和情理、實體法和程序法等多個角度為楊某據理力爭,無奈上訴法院還是維持原裁定。

  經過申請離婚、被駁回、維持原判,楊某本打算放棄,但是案件卻迎來了轉機。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在維持原裁定的同時告知熊學華,上訴法院本著實質化解行政爭議的目的,擬向區民政局送達司法建議書,建議其依法撤銷楊某與吉某的婚姻登記。收到上訴法院的司法建議后,區民政局于今年4月2日作出了撤銷楊某與吉某于2006年11月16日申請辦理的結婚登記。

  “感謝熊律師和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要不是你們給我維權,恐怕我這輩子都只能是無法離婚的‘單身漢’。”楊某感激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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