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余萬案款兩日完成兌付區人民法院高效執行獲點贊
發布時間:2021-04-28 09:10:43 來源:南川網
新聞摘要:   南川網訊(記者 陳蕗穎)近日,黃某來到區人民法院,為執行法官韋剛送來一面寫著一心一意為民辦事、

  南川網訊(記者 陳蕗穎)近日,黃某來到區人民法院,為執行法官韋剛送來一面寫著“一心一意為民辦事、依法辦案救困濟危”的錦旗,表達對執行法官公正執法、高效辦案的感謝。

  2019年8月,黃某作為供貨方與某冶金建設公司簽訂了價值508.371萬元的《燃料油(重油)合同》,合同履行過程中黃某按期如約供給了全部燃料油,但該公司在支付285萬元后,以未收到甲方工程款為由拒絕支付剩余的貨款223.371萬元。黃某多次催收未果,遂于2020年10月9日將冶金建設公司訴至區人民法院。

  在訴訟過程中,黃某因擔心該公司轉移財產而申請了財產保全。經保全中心查詢,該公司銀行賬戶下有上千萬元的資金,明顯有履行能力,保全中心依法足額凍結了該公司應支付的貨款。雖然銀行賬戶被凍結了,但該公司仍無動于衷,試圖拖延履行債務的時間。在自身資金短缺的情況下,黃某基于合作關系,雙方還是達成了調解協議,約定于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貨款223.371萬元。

  直到約定當天,該公司依然未按調解協議約定支付貨款。黃某在逾期支付的第一天便向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黃某在執行大廳工作人員的指導下認真填寫初次接待筆錄,寫明了其貨款已被足額保全的事實,執行大廳工作人員隨即通過案件繁簡分流機制將此案分入簡案快執通道,確定由執行法官韋剛辦理。韋剛在收案后當即聯系申請執行人黃某了解相關情況,在明確案情后,依法通過執行手段將該筆貨款劃撥兌付給黃某,從執行立案到兌付案款全程不到兩日。

  黃某的案例僅僅是區人民法院執行案件繁簡分流機制下用執行速度提高群眾司法獲得感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區人民法院創新執行長效機制建設,執行案件繁簡分流就屬其中之一。2020年執行大廳投入使用,區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大廳“效率、精準、服務”的優勢,將從執行查控階段開始的繁簡分流前移至立案、接待階段,使執行簡易案件的辦理再次提速,保證簡易案件平均在20日內結案,通過提升執行速度來提高群眾司法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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