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區法院建立“天平護未”機制,全面關注家事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事案件及行政、執行案件中的涉訴未成年人,覆蓋所有與訴訟程序、案件事實、裁判結果相關聯的未成年群體,全方位全流程關愛涉訴未成年人,打通基層社會治理中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之間的障礙。
流浪兒童有了一個安定的“家”
2011年,小張呱呱墜地,僅僅一年之后,父母因感情不和離婚,約定小張由父親張某撫養。隨后,張某常年外出務工,委托唯一的親人姐姐照顧小張。2021年10月,張某去世,小張的姑姑年歲漸大無力再照顧小張,而母親唐某在離婚后改嫁,一直未履行對小張的撫養義務,無人監護撫養的小張被迫流浪街頭。
2022年9月,小張被送至東城派出所,在派出所居住12天后被送往區救助站,由區民政局對其進行臨時照看。得知小張的遭遇后,區民政局、區法院、區公安局、區教委、區司法局、屬地街道、區婦聯等部門多次召開聯席會,研究解決小張無人監護撫養問題,區法院通過聯席會向區民政局建議提起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之訴。2023年1月,經區法院指定,區民政局成為小張監護人。后經回訪得知,小張已被重慶市兒童福利院接收,區教委也為其協調了轉校事宜,小張終于有了一個安定的“家”。
小張能夠重回家庭溫暖,有賴于“天平護未”機制。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區法院結合小張的家庭實際情況,從更有利于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出發,依法判決撤銷唐某作為小張監護人的資格,指定區民政局擔任小張的監護人。這樣,不僅可以為小張提供良好的生活以及健康成長的環境,還能協調相關部門解決小張今后的教育、醫療、心理疏導等問題,且區民政局事實上已經履行了對小張的救助義務,已將小張納入重慶最低生活保障人員范圍。
“五步工作法”全方位綜合保護未成年人
秉承著“最有利于未成年人”這個理念,區法院對未成年人案件全程優先辦理。該院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的少年法庭工作領導小組,在民事審判一庭掛牌設立少年法庭,從各條線選派法官組建未成年人案件專門審判團隊。
同時轉變就案辦案思路,組織研討涉未成年人案件審理思路及案件背后的社會治理問題,組織研討、專題分析論證各類型案件涉未成年人保護側重點。對涉未成年人案件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優先閱卷”,提前掌握案件緣由,分析案件對未成年人的影響,擬定審判執行方案,嚴格把控審執時效,切實提升案件辦理效率,涉未成年人案件辦理時間同比縮短了整整15天。
在注意保護未成年人隱私的前提下,法官在刑事案件中分類建立涉未成年被告人、受害人檔案,同時根據掌握的涉訴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生活需求等狀況,對所有涉未成年人案件按照重點關注、一般關注分級建立詳細信息檔案273份,將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暴受害兒童、家庭監護教育缺失兒童、離異家庭性格孤僻子女等列為重點關注類別,使涉訴未成年人的教育幫扶更有針對性更有溫度。
“天平護未”機制建立后,區法院細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方法路徑,創新形成全程優先辦理、審前親職教育、訴中建立檔案、判后關愛回訪、聚力綜合保護“五步工作法”,對涉訴訟案件中發現的生活困難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監護缺失兒童、家暴受害兒童等重點群體進行精準幫扶,實現未成年人審判和家事審判深度融合,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審前判后全程關懷、對象囊括所有涉訴未成年人的全方位綜合保護體系。
判后回訪關愛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審判終結并不是教育幫扶的截止,判后的關愛回訪也決定了涉訴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長。
為此,區法院與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等群團組織組建志愿團隊,建立聯合幫扶體系和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組成的涉訴未成年人三級關愛體系。
區婦聯和團區委聯合招募具有心理學、教育學等相關資質的志愿者和熱心公益的法院干警組建關愛小組。通過分組實地走訪或電話聯系等方式,對已結案的涉訴未成年人家庭進行回訪,重點回訪未成年人生活學習是否存在困難、心理是否健康、撫養費是否得到及時支付、家長監護教育義務是否恰當履行等情況。
根據回訪反饋的情況,區法院及時進行梳理、總結、研判,針對超出法院一家之力的重大困難和問題,及時報請屬地黨委政法委組織民政局、教委、婦聯、檢察院、殘聯、衛生健康委、屬地鎮街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討論研究,針對性制定幫扶措施。截至目前,救助困難兒童3人,心理疏導10人次,施行家庭監護干預8次,對罪錯未成年人開展法治教育8次。
自“天平護未”機制建立以來,區法院建立涉訴未成年人檔案153份,開展家庭教育指導課129次,回訪涉訴未成年人200余次,救助、幫扶困難兒童、問題少年29人,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重新犯罪率為0,模擬法庭受教育學生2萬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