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四方聯動”合力化解鄰里糾紛
發布時間:2023-07-17 09:08:19 來源:
新聞摘要:

  

  南川網訊(特約通訊員 劉敏)“鄰居修的便民路占了我的土地,連一句道歉都沒有,太過分了。”近日,說起鄰居占用土地,興隆鎮金花村村民陳某就氣不打一處來。陳某為何這么生氣?

  陳某與王某本來是關系和睦的鄰居,因王某在其家門口修了一條便民路,占用了陳某小部分土地,導致雙方產生沖突,且因溝通不暢,沖突愈演愈烈。

  得知情況后,區司法局興隆司法所立即派專業調解人員前往村民家中,實地勘查走訪,弄清了雙方矛盾的根源。原來,王某房屋四周只有一條便民路可通行,而該路僅有1.5米寬,私家車勉強可以通行,雖然占用陳某的土地面積并不大,但因修路前雙方沒有很好地溝通,導致陳某很生氣,雙方就出現矛盾沖突。

  查明事實后,興隆司法所立即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村委會進行調解。起初,雙方情緒較為激動,均不肯讓步,調解人員只好采用背對背調解的方式,解開雙方心結。考慮到占用土地面積不大且雙方是鄰居,如果起訴到法院,既增加經濟成本,又不利于今后鄰里和睦,調解人員從情、理、法入手,勸導雙方應在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范圍內合法合理地行使權利,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行使權利以不損害其他相鄰人的合法權益為原則。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經過調解后,雙方逐漸冷靜下來,王某主動向陳某表示歉意,陳某表示不會索要任何賠償,雙方互諒互讓,最終握手言和,及時化解了矛盾。

  為切實將各類鄰里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在全區鄰里糾紛“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專項行動中,區司法局牽頭成立了鄰里類矛盾糾紛工作專班,每半月開展一次鄰里矛盾糾紛排查,對排查出來的糾紛類型,按誘因、時間、地點、單位、涉事、涉人進行詳細登記,建立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創建“法院+司法+社區+律師”的“四方聯動工作機制”,形成了相互銜接、相互配合的大調解格局,集中化解疑難復雜矛盾糾紛。充分發揮“一庭兩所”矛盾糾紛聯調機制作用,重點加大了通風、采光、通行、用水、排水、噪音、環境衛生等最常見的七種類型案件化解力度,采取法理情相結合等方式方法,做到抓早抓小、應調盡調,及時就地化解

相關新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