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網訊(記者 盛余多)因缺錢過年,3名嫌疑人竟合伙前去盜竊電纜,最終被民警一一抓獲。日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冷某、冷某某三人因盜竊電纜罪被依法判刑,并處以罰金。
事情要從2020年12月底的某天說起。張某和妻子冷某如同往常一樣上山采藥,結果在水江鎮輝煌村附近發現了一個礦洞,里面還存放著不少廢舊電纜線。當時臨近春節,夫妻倆便回家與妻子的哥哥冷某某商量,決定找機會把電纜線“弄”出去賣點錢過年。
2021年1月3日,張某三人駕車來到上次發現的礦洞,使用夾鉗、礦燈、蛇皮口袋、叉子等工具,將礦洞內變壓器的銅塊、銅線,以及電纜線裝成5口袋往外運輸。運至鐵門處時,三人突然發現有攝像頭,心虛之下便用外套將攝像頭遮擋住,試圖掩耳盜鈴。
“礦山雖然沒有使用了,但是依然有保安在照看,當他們發現監控被遮擋以后,便立即來到現場查看,結果在礦洞附近的草叢內發現了兩口袋被盜電纜,于是馬上報了警。”區公安局水江派出所辦案民警介紹。
經過現場勘查和視頻追蹤,辦案民警迅速鎖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身份,并于3月9日將其全部抓獲歸案。審訊中,三人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原來,當三人發現監控攝像頭后,便將5口袋盜竊物分別藏匿起來,然后離開案發現場。一周后,三人重返案發現場,將未被保安發現的另外3口袋贓物運走后低價變賣,獲得贓款共計5480元。
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三人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并積極賠償經濟損失,可依法從寬從輕處罰。最終,三人均因盜竊罪分別被判處拘役四個月至五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相應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