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巡警現場查處摩托車駕駛員不戴頭盔違法行為。記者 聶靈靈 攝
南川網訊(記者 聶靈靈)8月23日起,我區摩托車綜合治理進入集中整治階段,全面依法查處摩托車(電動車)無牌無證、駕乘人員未戴頭盔、加裝傘具、超員、違法停車、噪音擾民等影響安全暢通和城市環境的交通違法行為。
在名潤廣場路口,交巡警發現一摩托車駕駛員未佩戴頭盔,當即將其攔下并告訴他,上路佩戴頭盔是對自身安全負責。隨后,交巡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駕駛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罰款100元記1分。
在金佛大道,交巡警也設置了摩托車綜合治理臨時檢查卡點,對摩托車、電動車加裝傘具的進行強制拆除。“摩托車綜合治理以來,前期對廣大市民進行宣傳教育引導,從8月23日起,交巡警對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查處。”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秩序大隊大隊長羅聰聰說。
據了解,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無證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罰款500元,對摩托車未懸掛號牌的違法行為罰款200元記9分,對摩托車加裝傘具的違法行為罰款30元,對摩托車超員的違法行為罰款200元,對駕駛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罰款100元記1分,對乘坐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罰款30元,對摩托車不按規定停車的違法行為罰款100元。電動車違法行為參照摩托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