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試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5-08 15:38:05 來源:南川網
新聞摘要:   渝民發〔2020〕2號重慶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試行)》的通知各區縣(自治縣)民

渝民發〔2020〕2號

重慶市民政局
關于印發《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試行)》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民政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重慶高新區公共服務局、萬盛經開區民政局:

  《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試行)》已經局黨組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重慶市民政局

                                                                       2020年1月8日

  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試行)

  目 錄

  1.選舉準備

  1.1成立選舉指導機構

  1.2調查摸底

  1.3動員部署

  1.3.1制定選舉工作指導方案

  1.3.2召開選舉工作會議

  1.3.3宣傳發動

  1.4組織培訓

  1.4.1培訓對象

  1.4.2培訓分工

  1.4.3培訓內容

  1.5民主評議

  1.6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2.選舉村民選舉委員會

  2.1村民選舉委員會的具體名額和推選方式

  2.2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

  2.2.1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人選推薦

  2.2.2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的選舉

  2.2.3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分工

  2.2.4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變更方法

  2.2.4.1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職務自行終止

  2.2.4.2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職務罷免及補選

  2.3村民選舉委員會主要職責

  2.4村民選舉委員會的議事規則

  3.制定選舉工作實施方案

  3.1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3.2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的表決及公布

  3.2.1發布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公告

  3.2.2發布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時間、投票時段、會場設置及地點公告

  4.參加選舉的村民登記

  4.1參加選舉的資格條件

  4.1.1參加選舉的村民登記條件

  4.1.2不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登記的情形

  4.2發布參加選舉的村民進行登記公告

  4.3參加選舉的村民登記方式

  4.3.1繼續名冊登記

  4.3.2臨時登記

  4.3.3入戶登記

  4.4發布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公告

  4.5制作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冊

  4.6發放選民證

  4.7選民資格異議處置

  4.8委托投票辦理

  5.確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或競選人

  5.1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競選人的資格

  5.1.1候選人、競選人應具備的條件

  5.1.2不列為候選人、競選人的情形

  5.2提名候選人方式

  5.2.1發布提名選舉時間、投票時段、會場設置、地點以及選舉工作人員公告

  5.2.2召開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選舉會議

  5.2.2.1選舉會場設置

  5.2.2.2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選舉會議議程

  5.2.2.3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選舉的有效性確認

  5.2.2.4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選票的計票方式

  5.2.2.5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確定規則

  5.2.3發布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名單公告

  5.2.4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變更

  5.3不提名候選人方式

  5.3.1發布競選報名公告

  5.3.2確定競選人名單

  5.4回避原則

  6.選舉競爭行為規范

  6.1選舉競爭的組織

  6.2選舉競爭的時間

  6.3選舉競爭的形式

  6.4選舉競爭的內容

  7.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

  7.1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會議的組織

  7.2選舉工作人員的確定

  7.3村民委員會選舉會場的設置

  7.4村民委員會選舉會議的議程

  7.5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的有效性確認

  7.6村委會成員選票的計票方式

  7.7村民委員會成員當選的確定規則

  7.7.1雙過半當選原則

  7.7.2保證婦女當選原則

  7.7.3非候選人當選資格審查通過原則

  7.7.4村民委員會成員之間的回避原則

  7.7.5另行選舉原則

  7.8發布村民委員會成員當選公告

  8.選舉村民小組組長

  8.1村民小組組長選舉時限

  8.2村民小組組長換屆工作的組織

  8.2.1村民小組組長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8.2.2發布村民小組組長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公告

  8.2.3發布村民小組組長選舉日公告

  8.3村民小組組長推選投票方式

  8.4村民小組組長選舉當選的確認

  8.5發布村民小組組長投票結果公告

  8.6當選村民小組組長的任職資格審查

  8.7發布村民小組組長當選公告

  8.8村民小組副組長的選舉

  9.選舉村民代表

  9.1村民代表選舉基本原則

  9.2村民代表選舉的會議形式

  9.3村民代表的當選確認

  9.4村民代表的另行選舉

  9.4.1婦女代表的另行選舉當選確認

  9.4.2其他代表的另行選舉當選確認

  9.4.3村民代表當選的特別確認

  9.5發布村民代表當選公告

  10.選舉村務監督委員會

  10.1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時限

  10.2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選舉

  10.2.1候選人推薦

  10.2.2提名候選人確定

  10.2.3提名候選人任職資格審查

  10.2.4發布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公告

  10.2.5發布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日公告

  10.3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當選確認

  10.3.1候選人獲得已投選票數過半數選票的當選

  10.3.2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另行選舉當選確認

  10.4發布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當選公告

  11.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的確認

  11.1選舉無效的情形

  11.2當選無效的情形

  12.村民委員會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組長和村民代表罷免、職務自行終止、辭職與補選

  12.1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罷免

  12.1.1罷免建議的提起

  12.1.2罷免的形式

  12.1.3罷免的確認

  12.1.4罷免會議主持規定

  12.1.5罷免辯論

  12.1.6發布罷免公告

  12.2村民委員會成員職務自行終止

  12.3 村民委員會成員辭職

  12.4村民委員會的補選

  12.5 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組長罷免、職務自行終止、辭職和補選

  12.6村民代表的職務自行終止、罷免、辭職和補選

  12.6.1村民代表的職務自行終止

  12.6.2村民代表的辭職

  12.6.3村民代表的罷免

  12.6.4村民代表的補選

  13.選舉后續及工作交接

  13.1工作移交

  13.2建立選舉工作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程。本規程適用于重慶市各村民委員會,以及未完成農村集體經濟改制的居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轄有村的街道辦事處,履行本規程規定的應當由鄉鎮人民政府履行的職責。

  1.選舉準備

  1.1成立選舉指導機構

  市、區縣、鄉鎮應當設立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指導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a)宣傳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b)部署、指導和監督選舉工作,引導村民依法選舉;

  c)制定選舉工作指導方案,并報上一級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備案;

  d)組織培訓選舉工作人員;

  e)監督村民委員會完成工作移交;

  f)指導建立、健全選舉工作檔案,上報有關選舉資料;

  g)承辦換屆選舉工作的其他事項。

  1.2調查摸底

  選舉前,區縣、鄉鎮、村應采取有效途徑摸清轄區內村民委員會成員現狀、上屆選舉情況、干部群眾思想動態等,調研內容主要包括:

  a)轄區內人口數、戶數、外出村民數、村民小組數、現有村民小組組長數、村民代表數、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數等;

  b)基層干部群眾對選舉工作的認識和思想動態,上屆選舉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c)村民委員會成員任期內履職情況;

  d)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

  e)本屆選舉可能遇到的問題和解決的措施。

  針對摸底情況,區縣、鄉鎮選舉指導機構應深入分析影響選舉的各種因素,預測可能出現的問題,對選情復雜的村應列出清單,一村一策,先行整頓。

  1.3動員部署

  1.3.1制定選舉工作指導方案

  區縣、鄉鎮應根據全市統一部署,結合實際制定選舉工作方案,安排落實本地區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各項工作。在選舉方案中,區縣、鄉鎮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統一確定選舉日,也可以采取劃定投票選舉時間范圍的方式,指導本地區村民委員會分批次完成選舉。選舉日一經確定并公布,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更改。

  1.3.2召開選舉工作會議

  區縣、鄉鎮應當分別召開選舉工作會議,進行專門部署和動員,保證選舉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

  1.3.3宣傳發動

  區縣、鄉鎮可以充分利用會議、標語、宣傳畫、宣傳車、報紙、板報、廣播、電視、互聯網、村務公開欄等載體,廣泛宣傳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可采取集中宣傳和分散宣傳相結合,會上宣傳與個別教育相結合,全面宣傳與重點宣傳相結合,針對選舉每個階段工作的不同特點,有重點地進行宣傳引導。

  1.4組織培訓

  1.4.1培訓對象

  a)指導選舉工作的人員。即各級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相關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辦公室人員和選舉觀察員等;

  b)直接組織選舉工作的人員。即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和選舉工作人員等。

  1.4.2培訓分工

  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制:市級負責培訓區縣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相關人員、重點難點鄉鎮和部分重點村難點村選舉工作人員;區縣負責培訓本級和鄉鎮選舉指導機構有關人員、選情復雜村選舉工作人員以及選舉觀察員;鄉鎮負責培訓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駐村干部以及村選舉工作人員等。

  1.4.3培訓內容

  a)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法律法規,選舉指導意見;

  b)選舉方案和選舉工作手冊;

  c)選舉程序及相關要求;

  d)選舉經驗與教訓;

  e)選舉數據和工作情況的收集與報送;

  f)選舉文書書寫,選舉工作檔案的收集與保存等。

  1.5民主評議

  鄉鎮應統一組織對村民委員會成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民主評議。民主評議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持,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進行。評議結果按規定公開,為村民推薦候選人提供依據和參考。

  1.6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村民委員會成員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由區縣農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審計結果應當在下一屆村民選舉委員會推選產生3日前張榜公布。

  2.選舉村民選舉委員會

  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黨組織領導和推進,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村民選舉委員會履行職責至新一屆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產生并完成工作移交時終止。

  2.1村民選舉委員會的具體名額和推選方式

  a)具體名額。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由主任和委員共5至7人組成。

  b)推選方式。可以通過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無記名投票推選產生,也可以將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名額分配到各村民小組,由村民小組會議無記名推選產生。

  c)村民選舉委員會的具體名額和推選方式的確定。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定村民選舉委員會的具體名額和推選方式,會議由村民委員會主持。若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非村民代表的村黨組織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應當受邀列席會議,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可以派員參加。表決可以采用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進行,應當經出席會議的人員過半數同意。

  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的村民選舉委員會具體名額和推選方式,由村民委員會發布公告。具體式樣如下:

  XX村村民委員會公告

  第X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定,本屆村民選舉委員會推選方式和具體名額如下:

  具體名額:XXXXXX

  推選方式:XXXXXX

  XX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2.2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

  2.2.1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人選推薦

  a)資格條件。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應當從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的村民中推選產生。

  b)人選推薦。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村“兩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也可以聯名推薦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的推薦應當在村民選舉委員會投票選舉前提出。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將村黨組織成員推薦為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

  2.2.2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的選舉

  根據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的村民選舉委員會推選方式,召開村民會議的,應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方可召開;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的,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參加方可召開;召開村民小組會議的,應有本村民小組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組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由各村民小組會議無記名推選產生。

  根據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或各村民小組會議表決通過的村民選舉委員會具體名額和相應會議無記名投票結果,按得票順序從高到低確定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由村民委員會發布公告。具體式樣如下:

  ΧΧ村村民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各村民小組會議)無記名投票,現將投票結果公告如下:

  ΧΧΧ Χ票 ; ΧΧΧ Χ票;……

  共發出選票Χ張,收回選票Χ張;其中有效票Χ張,棄權票Χ張,廢票Χ張。

  XX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2.2.3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分工

  村民選舉委員會產生后,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可以通過內部協商或者投票決定,推選產生主任一名,倡導將當選成員中的村黨組織成員推選為主任。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及分工應及時向全體村民公布,同時報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備案。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通過內部協商或者投票決定確定分工后,由村民委員會發布公告。具體式樣如下:

  XX村村民委員會公告

  第X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了本村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經成員內部協商(或投票決定)確定了主任和委員,現將名單和分工公告如下:

  主任:XXX

  委員:XXX XXX XXX XXX……

  履行職責至新一屆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產生并完成工作移交時終止。

  XX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2.2.4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變更方法

  2.2.4.1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職務自行終止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其職務自行終止:

  a)在選舉期間無正當理由三次不參加村民選舉委員會會議的;

  b)接受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

  c)登記報名參與村民委員會成員競選的。

  2.2.4.2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職務罷免及補選

  對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或者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可以提出免職建議,經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推選其為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的村民小組會議同意,予以免職。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數不足5名時,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或者另行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職務自行終止、被免職以及增補的,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予以公告。

  2.3村民選舉委員會主要職責

  a)擬訂本村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備案并公告;

  b)開展選舉的宣傳、動員工作,解答村民提出的有關選舉的問題;

  c)推薦并培訓監票人、計票人、唱票人、發票人、登記人、公共代寫人等選舉工作人員;

  d)公布選舉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e)審查、登記并公布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處理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申訴;

  f)辦理委托投票;

  g)審查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或者競選人資格,依法組織產生候選人,組織候選人或者競選人與村民見面;

  h)組織投票選舉,公布選舉結果,并報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備案;

  i)總結和上報選舉工作情況,建立選舉工作檔案;

  j)在履行職責期間受理村民有關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意見和投訴;

  k)主持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移交;

  l)組織推選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m)負責其他有關選舉的工作。

  2.4村民選舉委員會的議事規則

  村民選舉委員會主任主持村民選舉委員會日常工作,主任不能履職時,應當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推選產生一名成員主持村民選舉委員會工作。村民選舉委員會議事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村民委員會選舉過程中的問題應集體討論決定,表決中出現票數相等的,村民選舉委員會主任有最終決定權。

  3.制定選舉工作實施方案

  3.1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a)選舉時間和地點,主會場、分會場設置情況。

  b)村民委員會成員數量,在3—7人范圍內確定。

  c)村民委員會候選人或競選人資格條件。

  d)選舉方式。村民委員會成員的選舉可以在提名候選人或不提名候選人兩種方式中選擇。

  采用提名候選人的選舉方式應明確以下內容:提名候選人會議的時間和地點;村民委員會候選人的差額數:主任、副主任的候選人數應當分別比應選人數多1名,委員的候選人數應當比應選人數多1至2名;選舉方式可以選擇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召集本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投票提名,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或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召集本組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投票提名,在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下以村為單位集中計票,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

  e)投票方式。可以一次性投票選舉主任、副主任和委員,也可以分次投票先選主任,再選副主任,最后選委員。

  f)選舉工作人員安排。初步確定監票人、計票人、唱票人、發票人、登記人、公共代寫人等選舉工作人員,初步確定的選舉工作人員應略多于實際需要,以備選舉期間人員變動之需。

  g)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數量、推選時間和地點、資格條件、推薦方式和選舉方式。

  村務監督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實行無記名投票、差額選舉的辦法推選產生。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由村民小組推薦,征求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的意見后,按照比應選人數多1名的差額數確定。

  3.2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的表決及公布

  村民選舉委員會制定的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經村黨組織研究討論后,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對選舉主要內容應當逐一進行表決。

  村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應在選舉日30日前發布公告,同時報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備案。面積大、人口多、居住分散的村,可以另設若干分會場進行投票。設立分會場的,應經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批準。

  3.2.1發布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公告。具體式樣如下:

  XX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X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現將本村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XXXXXX

  XX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3.2.2發布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時間、投票時段、會場設置及地點公告。具體式樣如下:

  XX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X號

  一、本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正式投票選舉日為X年X月X日。具體投票時間為X時至X時。

  二、投票選舉設1個主會場和XX個分會場。主會場設在XX,分會場設在XX。

  三、XX,XX,XX村民小組的選民在主會場投票;XX,XX,XX村民小組的選民在XX分會場投票;……………………。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憑選民證領取選票,委托投票的憑本人選民證和委托投票證領取選票。請村民互相轉告,安排好時間,準時參加主會場或分會場的投票選舉。

  XX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4.參加選舉的村民登記

  4.1參加選舉的資格條件

  4.1.1參加選舉的村民登記條件

  以選舉日為截至日期,年滿18周歲的村民。具體包括: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戶籍不在本村,但是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級組織中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4.1.2不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登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a)精神病患者、智力殘疾者無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

  b)本人書面明確表示不參加選舉的;

  c)登記期間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選舉委員會無法與本人取得聯系的。

  已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記參加村(居)民委員會選舉的村民,不得再登記參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員會的選舉。

  4.2發布參加選舉的村民進行登記公告

  村民登記前,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確定若干人員作為登記人,并對其進行培訓,負責登記工作。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發布如下公告:

  XX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X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和本屆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本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選民登記時間定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村民選舉委員會將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1、戶籍在本村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戶籍在本村,但是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3、戶籍不在本村,但是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級組織中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請戶籍不在本村的符合條件的公民于Χ年Χ月Χ日至Χ年Χ月Χ日提交書面申請。已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記參加村(居)民委員會選舉的村民,不得再登記參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員會的選舉。

  登記地點設在XX,請村民相互轉告,積極參加登記,行使民主權利。

  XX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戶籍不在本村,但是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級組織中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的公民應填寫以下申請書:

  戶籍不在本村人員參選申請書

  ΧΧ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

  ΧΧ,男(女),Χ族,現年Χ歲,身份證號碼:ΧΧ,戶籍所在地:ΧΧΧΧ,本人已在本村ΧΧ組居住一年以上(或已在本村ΧΧ工作一年以上),現自愿申請參加本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放棄戶籍地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請予登記。

  申請人:

  年 月 日

  對外出村民發布以下回村參選通知:

  ΧΧΧ同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本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任期屆滿,應當依法換屆。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本村定于Χ年Χ月Χ日至Χ年Χ月Χ日為登記參加選舉階段;Χ年Χ月Χ日Χ時至Χ時為提名推薦候選人選舉日(或Χ年Χ月Χ日至Χ年Χ月Χ日為自愿報名競選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階段);Χ年Χ月Χ日Χ時至Χ時為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投票選舉日。請你屆時回村參選,或委托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代為投票,每一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過3人。逾期不參加選舉的,視為放棄此次選舉權利。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4.3參加選舉的村民登記方式

  4.3.1繼續名冊登記

  村民選舉委員會可以在上屆選民登記的基礎上重新核實登記,對死亡、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應當從選民名單上除名;對新滿十八周歲的、戶口新遷入本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被剝奪政治權利期滿后恢復政治權利的村民,應當予以補充登記。對情況特殊、有爭議的村民是否準予登記,應交由村民選舉委員會逐個審核確認。

  4.3.2臨時登記

  對本人書面明確表示不參加選舉的,以及登記期間不在本村居住,選委會無法與本人取得聯系的村民,在投票結束前表示參加選舉的,應當列入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冊。

  4.3.3入戶登記

  對設立、范圍調整的村民委員會,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摸底調查的基礎上以戶籍為依據開展選民登記。可以采取在村民委員會設立登記站或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派員上門入戶登記的方法進行登記。

  4.4發布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公告

  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20日前,在村民委員會所在地和各村民小組所在地張榜公布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具體式樣如下: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公告

  第Χ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公告如下:

  第一村民小組(共ΧΧ人)

  ΧΧΧ ΧΧΧ ΧΧΧ ΧΧΧ

  第二村民小組(共ΧΧ人)

  ΧΧΧ ΧΧΧ ΧΧΧ ΧΧΧ

  第三………

  戶籍不在本村,經依法確認參加選舉的公民(共XX人):

  ΧΧΧ ΧΧΧ ΧΧΧ ΧΧΧ

  如有錯漏,或對公告的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請于公告之日起五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訴。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4.5制作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冊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經公示無誤后,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制成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冊,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村民造冊登記,作為發放選民證的依據。

  ΧΧ村第Χ屆村民委員會選舉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冊

  序號姓名性別出生

  年月日戶籍

  所在地所在村民

  小組身份證號碼是否

  居住在本村領取選民證簽字提名候選人簽字正式選舉簽字

  4.6發放選民證

  選民證供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領取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提名選舉和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的選票時使用。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冊制作完成后,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15日前發放選民證。可以根據名冊,以村民小組為單位組織選民證的發放。推行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冊和選民證對應編號的做法,提高選舉工作效率。村民領取選民證時應當在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冊上簽字或記號;本人不能前來領取的,同在本村登記的近親屬可以簽字或記號后代為領取。禁止選舉工作人員以代為保管、防止丟失等理由,不按規定及時發放選民證。

  選民證具體式樣如下:

  ΧΧ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選舉選民證

  編號( )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所在村組:

  投票時間: 投票地點:

  注意事項:1. 憑本證領取選票;

  2. 本證只限本人使用;

  3. 未經蓋章無效。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發證日期: 年 月 日

  4.7選民資格異議處置

  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自名單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3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書面答復申訴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應當自收到決定之日3日內向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提出書面申訴,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3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書面答復申訴人,并告知村民選舉委員會。對處理決定仍不服的,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前提交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公布處理結果。

  4.8委托投票辦理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不能到場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托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但是,每一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過3人。代為投票不得違背委托人的意愿。禁止投票現場臨時委托的行為。委托人或者被委托人應當在選舉日5日前到村民選舉委員會辦理委托投票,村民選舉委員會審核后發放委托投票證,并在選舉日2日前在村民委員會和各村民小組所在地公布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名單。委托投票辦理后,被委托人可代委托人參加本屆選舉所有投票。

  委托投票證具體式樣如下:

  ΧΧ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選舉委托投票證

  編號:ΧΧ

  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與

  被委托人的關系

  委托理由

  村民選舉委員會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此證經村民選舉委員會批準蓋章有效。被委托人憑本人選民證和此證領取選票。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名單的公告式樣如下: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本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選舉將在X年X月X日X時至X時舉行,經村民選舉委員會對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資格審查,現將符合參加選舉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員名單公告如下:

  被委托人姓名被委托人所在村民小組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所在村民小組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的關系

  ΧΧΧΧΧΧΧΧΧΧ

  ΧΧΧΧΧΧ

  ΧΧΧΧΧΧ

  ΧΧΧΧΧΧΧΧΧΧ

  ΧΧΧΧΧΧ

  ΧΧΧΧΧΧ

  ΧΧΧΧΧΧΧΧΧΧ

  ΧΧΧΧΧΧ

  ΧΧΧΧΧΧ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5.確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或競選人

  根據本村選舉工作實施方案,村民委員會成員的選舉可以在提名候選人或不提名候選人兩種方式中選擇。

  5.1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競選人的資格

  5.1.1候選人、競選人應具備的條件

  a)已登記參加選舉;

  b)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c)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

  d)品行良好,辦事公道,作風民主,熱心公益,廉潔奉公;

  e)具有初中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f)具有相應的組織管理能力,工作認真負責。

  5.1.2不列為候選人、競選人的情形

  a)喪失行為能力的;

  b)受過刑事處罰的;

  c)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d)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涉邪教等問題的;

  e)嚴重違紀受到黨紀處分的;

  f)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連續兩次不稱職被自行終止職務的;

  g)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5.2提名候選人方式。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先直接投票選舉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再對候選人投票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

  5.2.1發布提名選舉時間、投票時段、會場設置、地點以及選舉工作人員公告。

  公告應在選舉日10日前發布,具體式樣如下:

  XX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X號

  一、本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候選人投票選舉日為X年X月X日。具體投票時間為X時至X時。

  二、投票選舉會場設在XX。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憑選民證領取選票,委托投票的憑本人選民證和委托投票證領取選票。請村民互相轉告,安排好時間,準時參加主會場或分會場的投票選舉。

  XX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現將本村第Χ屆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的監票人、計票人、唱票人、發票人、登記人、公共代寫人等選舉工作人員名單情況予以公告。

  地點監票人計票人唱票人發票人登記人公共

  代寫人

  主會場

  一分會場

  二分會場

  XX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5.2.2召開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選舉會議

  村民委員會候選人提名選舉可以以村為單位設置一個會場,也可以設置一個主會場和若干分會場進行投票選舉。選舉會議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應派員參加,具備條件的可以全程攝像會議過程。

  5.2.2.1選舉會場設置。投票場地應滿足公安部門對集會的安全要求。投票區域應為隔離封閉區域,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用語,選票發放處、秘密寫票處、選票代寫處和投票處應設置在投票區域內。票箱應當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每個票箱應明確3名以上工作人員負責監督。除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選舉工作人員、各級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工作人員和選舉觀察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村民選舉委員會許可不得進入投票區域。參加登記的村民憑選民證或委托投票證領取選票進入投票區域,并按規定線路行走。

  a)選票發放處。設置在選舉投票區域的入口處,每個選票發放處不少于3名工作人員,其中1人應當是熟悉村民的人員。選票一般按照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本村選舉工作人員、其他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順序發放。可以以村民小組為單位組織村民依次憑選民證或委托投票證領取選票。村民領取選票后,應在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冊上簽字或記號。

  b)秘密寫票處。設置在選舉投票區域內,秘密寫票處前后左右相對獨立,滿足參加選舉村民單獨填寫選票時,不受干擾、圍觀。每個選舉投票區域設置秘密寫票處的數量根據參加選舉的人數而定,應滿足在規定的時段完成投票。寫票處應配置簽字筆。

  c)選票代寫處。設置在選舉投票區域的入口處,對無法填寫選票的村民,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安排公共代寫人為其代寫。村民可以委托公共代寫人代寫,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在公共代寫處代寫,委托除公共代寫人之外的其他人代寫的,應當告知村民選舉委員會,代寫人不得違背委托人的意愿,填寫完畢后,交由村民本人將選票投入票箱。

  d)投票處。票箱應設置在選舉區域內的安全地方,同時又方便投票。

  投票區域參考示意圖如下:

  5.2.2.2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選舉會議議程

  a)主持人動員。由會議主持人向村民介紹選舉工作目的意義、候選人資格、提名票的填寫要求、計票方法、通報本村本屆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人數、領取空白或印制空白選票的數量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b)檢查票箱。當眾檢查票箱是否空箱,貼上封條,現場啟封選票、清點選票。所有工作人員按規定領取選票先行投票后,佩戴工作證上崗工作。

  c)領取選票。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憑選民證或委托投票證在選票發放處向工作人員領取提名候選人選票,并在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冊上簽字或記號。

  d)填寫選票。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領取選票后依次進入秘密寫票處單獨填寫選票,按照要求在主任、副主任、委員欄上填寫提名候選人姓名。村民按照自己本人意愿可以填寫村民選舉委員會審查匯總的推薦名單人員,也可以另寫他人,也可以投棄權票,提名人員不得超過應選人數。填寫選票時,其他人不得圍觀、干擾,工作人員必須與寫票人保持一定距離。

  候選人提名選票式樣如下:

  ΧΧ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選舉提名候選人選票(蓋章)

  職 務主 任副主任委 員

  姓 名

  說明:

  1. 提名主任候選人1人、副主任1人、委員Χ人,村民提名不得超過應選人數,否則無效;(選票式樣按主任1 人、副主任1人、委員3 人設計,其他以此類推)

  2. 分別在職務欄下空格內填寫姓名;

  3. 超過應選名額的無效,等于或少于應選名額的有效,無法辨認的無效;

  4. 同名同姓的須注明所屬村民小組、性別、年齡等信息予以區分;

  5. 未經蓋章的選票無效。

  選票填寫完畢后,由本人立即投入票箱里,任何人不得故意暴露選票、拍攝選票或者在選票上做記號。

  e)密封票箱。投票截止時間到,現場沒有村民投票的,主持人應宣布投票截止并封存票箱,將多余選票清點后當眾截角作廢,并單獨封存。以村民小組為單位選舉的票箱,票箱當眾密封后應立即安排不少于3名工作人員護送至主會場,交村民選舉委員會。

  5.2.2.3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選舉的有效性確認

  票箱里的票數即為參加投票的村民數。參加投票的村民數應當超過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數的半數,選舉有效。票箱里的票數多于發出票數的,選舉無效;等于或者少于發出票數的,選舉有效。

  5.2.2.4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選票的計票方式

  計票場地應在保證選票安全并方便村民監督觀看的前提下,單獨劃定計票區域,必要時設立警戒線。經村民選舉委員會同意后開箱計票。取出選票后,向村民展示空箱。所有票箱集中,將各票箱中的選票混合在一起,由選舉工作人員逐張檢驗、清點選票總數。總數不符合選舉有效條件的,應當重新選舉。

  唱票人負責對每一張選票進行唱票,計票人負責根據唱票人的唱票計票,監票人負責監督唱票人所唱選票是否與選票內容相符,以及計票人是否如實記錄。

  一人在同一張選票中被提名兩種以上職務的,只保留其最高職務的提名。難以辨認的選票的確認須經村民選舉委員會在公開唱票前集體決定,票面標注無效或部分有效字樣并經選舉委員會主任簽字。所有選票按照有效票、棄權票、廢票當場分類封存并填寫提名候選人結果報告單。

  提名候選人結果報告單一式三份,一份貼在選票封袋上,一份村民選舉委員會存檔,一份交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備案。

  ΧΧ村第Χ屆村民委員會選舉結果報告單

  ΧΧ鄉(鎮)ΧΧ村,全村共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ΧΧ人,共發出選票Χ張,收回選票Χ張;其中有效票Χ張,棄權票Χ張,廢票Χ張。本次選舉應選主任候選人1人,副主任候選人1人,委員候選人Χ人。具體情況如下(按得票多少順序排列):

  提名主任候選人: ΧΧΧ Χ票; ΧΧΧ Χ票;……

  提名副主任候選人:ΧΧΧ Χ票; ΧΧΧ Χ票;……

  提名委員候選人: ΧΧΧ Χ票; ΧΧΧ Χ票;……

  監票人:(簽字)

  唱票人:(簽字) 計票人:(簽字)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簽字)

  選舉大會主持人:(簽字)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計票結果應當日張榜公布,候選人提名結果公告式樣如下: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本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采取提名候選人的選舉方式產生。現將提名投票結果公告如下(按得票多少順序排列):

  提名主任候選人: ΧΧΧ Χ票 ; ΧΧΧ Χ票;……

  提名副主任候選人:ΧΧΧ Χ票; ΧΧΧ Χ票;……

  提名委員候選人: ΧΧΧ Χ票; ΧΧΧ Χ票;……

  全村共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Χ人,共發出選票Χ張,收回選票Χ張;其中有效票Χ張,棄權票Χ張,廢票Χ張。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5.2.2.5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確定規則

  a)得票多少為序原則。同一職務得到提名票高的確定為提名候選人。一人同時被提名為兩種以上職務的,其高職務得票不能確定為候選人時,可以把高職務得票加到低職務得票中計算。一人同時被提名為兩種以上職務且得票都能夠確定為提名候選人的,村民選舉委員會可以讓其選擇一次,書面確定其中一種職務的提名候選人;不做選擇的,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將其確定為較高職務的提名候選人 。

  b)婦女優先原則。提名候選人中應當至少有一名婦女。在提名的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候選人中,按照得票多少為序原則,沒有婦女的得票能夠確認為提名候選人的,應當將提名得票最高的婦女確定為委員提名候選人。

  c)差額選舉原則。主任、副主任的候選人數應當分別比應選人數多1名確定,委員的候選人數應當比應選人數多1至2名確定。

  d)資格條件審查原則。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對提名候選人通過區縣級聯審機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提名候選人,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確定為正式候選人。未通過的,村民選舉委員會取消其提名候選人資格,并對審查結果進行公告。資格審查應當在15日內完成,聯審對象較多的,經區縣選舉工作指導機構批準,可以推遲到選舉日10日前完成。

  5.2.3發布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名單公告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經本村村民會議選舉、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提名有效并進行資格審查,現將本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正式候選人名單公告如下(按得票多少順序排列):

  主任候選人: ΧΧΧ ΧΧΧ

  副主任候選人:ΧΧΧ ΧΧΧ

  委員候選人: ΧΧΧ ΧΧΧ ……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5.2.4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變更

  本人不愿意被列為候選人的,應當自名單公布之日起2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書面說明。候選人的缺額按照提名得票多少的順序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并張榜公布。依法確定的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或者變更。

  5.3不提名候選人方式。有意愿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村民,在選舉日10日前向村民選舉委員會登記報名,書面提出競選意愿和競選職務,通過村民選舉委員會的資格審查后,成為選舉競選人,再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對選舉競選人直接投票選舉村委會成員。

  5.3.1發布競選報名公告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本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采取不提名候選人的選舉方式,選舉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員Χ人。希望廣大村民積極向村民選舉委員會登記報名,書面提出競選意愿。報名時間:Χ年Χ月Χ日Χ時至Χ年Χ月Χ日Χ時,報名地點:ΧΧΧΧ。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5.3.2確定競選人名單

  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對報名競選人按照本規程5.2.2.5第d項原則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在選舉日5日前發布競選人名單公告。具體式樣如下: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本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選舉采取不提名候選人的選舉方式進行,經村民選舉委員會對報名競選人員資格審查,現將符合參加競選的人員名單公告如下(以姓名筆畫為序排列):

  主任競選人員: ΧΧΧ ΧΧΧ ΧΧΧ…………

  副主任競選人員:ΧΧΧ ΧΧΧ ΧΧΧ…………

  委員競選人員:ΧΧΧ ΧΧΧ ΧΧΧ…………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5.4回避原則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接受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或者登記報名參與村民委員會成員競選的,其村民選舉委員會職務自行終止。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發布變更公告。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本村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ΧΧΧ、ΧΧΧ 、ΧΧΧ被提名選舉為第X屆村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或被確定為競選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以上人員在村民選舉委員會的職務自行終止。現將經依法調整后的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名單公布如下:

  主任:XXX

  委員:XXX XXX XXX XXX……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6.選舉競爭行為規范

  6.1選舉競爭的組織

  候選人、競選人在村民選舉委員會組織下,在指定的場所與村民見面,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6.2選舉競爭的時間

  選舉競爭活動一般在選舉日前進行。候選人、競選人在選舉日可進行競職陳述,其他選舉競爭活動不宜在當日開展。確有需要的,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決定并統一組織。

  6.3選舉競爭的形式

  選舉競爭可以采取兩種方式:一是村民選舉委員會在指定地點公布候選人、競選人的選舉競爭材料。二是村民選舉委員會組織候選人、競選人與村民見面并回答村民問題。嚴禁候選人、競選人私下拉票、吃請、贈送財物等非組織行為。

  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對候選人、競選人的選舉競爭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引導候選人、競選人圍繞鄉村振興、扶貧攻堅、發展經濟、完善管理、改進服務等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為當選進行個人捐助村內公益事業財物比拼加碼的現象。

  6.4選舉競爭的內容

  候選人、競選人履歷、獎懲等基本情況、競爭職位及理由、履職設想、對待當選與落選的態度等。選舉競爭要符合本村和本人的實際,實事求是,不得隱瞞欺騙,不得隨意許諾,不得有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相抵觸的內容,不得有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的內容,不得對其他候選人或者競選人進行人身攻擊。見面會上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及其他不當言論的,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及時制止。

  7.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

  7.1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會議的組織

  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組織召開選舉大會的方式進行,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應當派員參加。村民委員會成員中黨員應當占一定比例,提倡通過法定程序將村黨組織書記推選為村民委員會主任,村“兩委”班子成員應當交叉任職。

  7.2選舉工作人員的確定

  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將監票人、計票人、唱票人、發票人、登記人和公共代寫人等選舉工作人員名單提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并在選舉日5日前張榜公布;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或者競選人不得參與選舉大會的組織工作,其近親屬不得擔任監票、計票、唱票、發票、登記和公共代寫工作。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現將本村第Χ屆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的監票人、計票人、唱票人、發票人、登記人、公共代寫人等選舉工作人員名單情況予以公告。

  地點監票人計票人唱票人發票人登記人公共

  代寫人

  主會場

  一分會場

  二分會場

  XX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7.3村民委員會選舉會場的設置。應滿足本規程5.2.2.1選舉會場設置要求。

  7.4村民委員會選舉會議的議程

  a)主持人動員。由選舉主持人向村民介紹選舉工作目的意義、選票的填寫要求、計票方法,通報本村本屆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人數、領取空白或印制空白選票的數量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b)檢查票箱。當眾檢查票箱是否空箱,貼上封條,現場啟封選票、清點選票。所有工作人員按規定領取選票先行投票后,佩戴工作證上崗工作。

  c)領取選票。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憑選民證或委托投票證在選票領取處向工作人員領取村民委員會成員選票,選票不能由他人代領,并在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冊上簽字或記號。

  d)填寫選票。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領取選票后依次進入秘密寫票處單獨填寫選票,對采取提名候選人選舉方式的,可以在候選人中任意選擇,可以另選他人,也可以投棄權票;對采取不提名候選人選舉方式的,可以在選票上職務欄內填寫競選人或者其他人,也可以投棄權票。填寫選票時,其他人不得圍觀、干擾,工作人員必須與寫票人保持一定距離。

  選票填寫完畢后,由本人立即投入票箱里,任何人不得故意暴露選票、拍攝選票或者在選票上做記號。

  采取提名候選人的選票式樣:

  Χ村第Χ屆村民委員會選舉選票(蓋章)

  職

  位主任候選人副主任候選人委員候選人

  姓

  名Χ

  ΧΧ

  Χ Χ

  ΧΧ

  Χ Χ

  ΧΧ

  ΧΧ

  ΧΧΧ

  符

  號

  說明:

  1. 應選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員Χ人(選票式樣按主任1 人,副主任1 人、委員3 人,各差額1人設計,其他以此類推);

  2. 同意的請在候選人姓名下符號格內畫“Ο”,不同意的畫“Χ”;不同意選票上的候選人,可在姓名空格欄另外填寫其他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符號格內畫“Ο”;

  3. 不許畫同一候選人擔任兩種或兩種以上職務,如畫同一候選人兩種或兩種以上職務,該選項作廢,其他畫對的職務視為有效;

  4. 等于或少于應選名額的選票有效,任何符號不畫的選票為棄權票,多于應選名額的或無法辨認的選票為廢票;

  5. 未經蓋公章的選票無效。

  采取不提名候選人的選票式樣:

  Χ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選舉選票(蓋章)

  職務主任副主任委 員

  姓名

  說明:

  1. 在職務下空格內分別填寫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員Χ人的姓名(選票式樣按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委員3人設計,其他以此類推);

  2. 等于或少于應選名額的選票有效,不填寫的選票為棄權票,一人占據兩個及以上職務的以及無法辨認的選票為廢票;

  3. 同名同姓的須注明所屬村民小組、性別、年齡等信息予以區分;

  4. 未經蓋公章的選票無效。

  e)密封票箱。投票截止時間到,現場沒有村民投票的,主持人應宣布投票截止并封存票箱,將多余選票清點后當眾截角作廢,并單獨封存。分會場的票箱當眾密封后應立即安排不少于3名工作人員護送至主會場,交村民選舉委員會。

  7.5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的有效性確認

  票箱里的票數即為參加投票的村民數。參加投票的村民應當超過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的半數,選舉有效。票箱里的票數多于發出票數的,選舉無效;等于或者少于發出票數的,選舉有效。

  7.6村民委員會成員選票的計票方式

  經村民選舉委員會同意后開箱計票。取出選票后,向村民展示空箱。所有票箱集中,將各票箱中的選票混合在一起,由選舉工作人員逐張檢驗、清點選票總數。總數不符合選舉有效條件的,應當重新選舉。

  唱票人負責對每一張選票進行唱票,計票人負責根據唱票人的唱票計票,監票人負責監督唱票人所唱選票是否與選票內容相符,以及計票人是否如實記錄。

  難以辨認的選票的確認須經村民選舉委員會在公開唱票前集體決定,票面標注無效或部分有效字樣并經選舉委員會主任簽字。所有選票按照有效票、棄權票、廢票當場分類封存并填寫提名候選人結果報告單。

  村民委員會選舉結果報告單一式三份,一份貼在選票封袋上,一份村民選舉委員會存檔,一份交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備案。

  對計票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3日內書面提出重新計票要求,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在收到申請2日內決定是否重新計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重新計票:

  a)有十分之一的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或三分之一的村民代表提出重新計票要求的;

  b)確有證據表明唱票計票存在舞弊行為的;

  村民選舉委員會決定重新計票的,應當報請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備案。重新計票時,村民選舉委員會應至少提前1日發布公告,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應當派員參加。必要時應當對重新計票全程攝像。

  村民委員會選舉結果報告單式樣如下:

  ΧΧ村第Χ屆村民委員會選舉結果報告單

  ΧΧ鄉(鎮)ΧΧ村,全村共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ΧΧ人,共發出選票Χ張,收回選票Χ張;其中有效票Χ張,棄權票Χ張,廢票Χ張。本次選舉應選主任人1人,副主任1人,委員Χ人。具體情況如下(按得票多少順序排列):

  主任: ΧΧΧ Χ票; ΧΧΧ Χ票;……

  副主任:ΧΧΧ Χ票; ΧΧΧ Χ票;……

  委員: ΧΧΧ Χ票; ΧΧΧ Χ票;……

  監票人:(簽字)

  唱票人:(簽字) 計票人:(簽字)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簽字)

  選舉大會主持人:(簽字)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監票人應當場公布投票結果。候選人提名結果公告式樣如下: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本村依法組織召開選舉大會進行投票,現將投票結果公告如下(按得票多少順序排列):

  主任: ΧΧΧ Χ票 ; ΧΧΧ Χ票;……

  副主任:ΧΧΧ Χ票; ΧΧΧ Χ票;……

  委員: ΧΧΧ Χ票; ΧΧΧ Χ票;……

  全村共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Χ人,共發出選票Χ張,收回選票Χ張;其中有效票Χ張,棄權票Χ張,廢票Χ張。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7.7村民委員會成員當選的確定規則

  7.7.1雙過半當選原則。參加投票的村民數應當超過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數的半數,選舉有效。村民委員會候選人、競選人或其他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的過半數選票,始得當選 。

  7.7.2保證婦女當選原則。主任、副主任的當選人中有婦女的,委員的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沒有婦女的,委員的當選人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a)有婦女獲得過半數選票的,應當首先確定得票最多的婦女當選,其他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

  b)沒有婦女獲得過半數選票的,應當在委員的應選人數中確定一個名額另行選舉婦女成員,其他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

  7.7.3非候選人當選資格審查通過原則。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對非候選人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通過區縣級聯審機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確定為村民委員會成員。未通過的,村民選舉委員會取消其當選資格,并對審查結果進行公告。資格審查應當在7日內完成。

  7.7.4村民委員會成員之間的回避原則。村民委員會成員之間實行回避制度。已選出的村民委員會成員之間有近親屬關系的,只保留其中職務最高的一人的職務;職務相同,只保留得票最多的一人的職務。

  7.7.5另行選舉原則。當選人數不足應選人數的,應當另行選舉。另行選舉時,根據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少的順序,按照本村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規定的差額數,確定候選人名單。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得票數不得少于已投選票總數的三分之一。經過另行選舉,當選人仍不足應選人數,但是當選人已達3人以上的,不足的人數是否再另行選舉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當主任暫缺時,由當選的副主任推選其中一人代理主任工作,直至選出主任為止;主任、副主任暫缺時,由當選的委員推選其中一人主持工作,直至選出主任為止。當選人數不足3人,不能組成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的,應當在20日內召開村民會議,就不足的人數另行選舉。

  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沒有婦女的,另行選舉時,應當優先選舉婦女委員。實行差額選舉的,候選人應均為婦女;必要時可以實行等額選舉。

  7.8發布村民委員會成員當選公告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經本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投票選舉,下列人員當選為本村第X屆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

  當選人

  姓名當選

  職務得票數是否

  候選人性別年齡文化程度政治

  面貌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8.選舉村民小組組長

  8.1村民小組組長選舉時限

  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產生后30日內完成各村民小組組長的選舉工作。

  8.2村民小組組長換屆工作的組織

  村民小組組長換屆選舉工作由村民委員會主持。村民小組組長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由新一屆村民委員會制定,實行“一組一方案”,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應當公告各村民小組征求意見,對各村民小組提出的選舉日期、選舉地點、推選方式、村民小組副組長的設置建議應當采納。各村民小組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應報村民選舉委員會備案審查。

  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組成人數經過另行選舉后不足3人的,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村民小組組長的選舉工作可以由本屆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

  8.2.1村民小組組長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選舉日期、地點、投票時段、是否設置副組長、選舉會議形式、投票方式、小組長及副組長任職資格條件(應滿足本規程5.1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競選人的資格)、資格審查、當選確認等。

  8.2.2發布村民小組組長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公告。由村民委員會在推選日20日前發布公告。

  XX村村民委員會公告

  第X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村第X村民小組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XXXXXX

  對本方案有意見和建議的,請于3日內向村民委員會提出。

  XX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8.2.3發布村民小組組長選舉日公告。公告應明確地點、投票方式、投票開始時間及截止時間等內容。公告時間應當在選舉日3日前。

  ΧΧ村村民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村各村民小組組長換屆選舉情況公告如下:

  1. 本次村民小組組長推選采取由本組全體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或每戶的代表)以直接提名候選人、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推選產生。

  2. 各村民小組的具體選舉時間和地點為:

  第一村民小組:選舉投票時間X年X月X日X時至X時, 地點: ΧΧΧ

  第二村民小組:選舉投票時間X年X月X日X時至X時, 地點: ΧΧΧ

  第三村民小組:選舉投票時間X年X月X日X時至X時, 地點: ΧΧΧ

  …………

  ΧΧ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8.3村民小組組長推選投票方式。村民小組組長投票推選方式在換屆選舉工作方案中確定。有本村村民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有選舉權的戶代表或者本村民小組三分之二以上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參加投票,推選有效。

  推選村民小組組長前,村民小組會議應當對本村民小組換屆選舉工作方案表決審議。

  具體選票式樣如下:

  ΧΧ村ΧΧ村民小組推選村民小組組長選票

  (蓋章)

  職務組長副組長

  姓名

  說明:

  1. 在職務下空格內填寫被推選人的姓名(選票樣式按組長1人、副組長1人設計,其他以此類推);

  2. 被推選人必須是本組選民;

  3. 等于或少于應選名額的選票有效,不填寫的選票為棄權票,一人占據兩個職務的以及無法辨認的選票為廢票;

  4. 同名同姓的須注明性別、年齡等信息予以區分;

  5. 未經蓋公章的選票無效。

  8.4村民小組組長選舉當選的確認。獲得已投票數過半數選票的當選。沒有村民在推選過程中當選的,應當將得票數最多的兩人作為村民小組組長候選人,實行差額選舉。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小組會議另行選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選舉權的村民或戶代表參加投票,選舉有效。另行選舉時村民不能另提他人,但可以投棄權票,獲得過半數選票的候選人當選為村民小組組長。另行選舉時,沒有候選人獲得過半數選票的,由得票數高的候選人當選,但獲得的選票數不得少于已投票數的三分之一。

  8.5發布村民小組組長投票結果公告

  ΧΧ村村民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本村依法組織召開村民小組會議選舉村民小組組長,現將投票結果公告如下(按得票多少順序排列):

  ΧΧ村民小組組長: ΧΧΧ Χ票 ; ΧΧΧ Χ票;……

  ΧΧ村民小組組長: ΧΧΧ Χ票 ; ΧΧΧ Χ票;……

  ΧΧ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8.6當選村民小組組長的任職資格審查。村民委員會應當對當選村民小組組長通過區縣級聯審機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由村民委員會公告確定當選。未通過的,村民委員會取消其當選資格,并對審查結果進行公告。資格審查應當在15日內完成。

  8.7發布村民小組組長當選公告。公告時間為當選村民小組組長通過審查的當日或次日。

  ΧΧ村村民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Χ年Χ月Χ日至Χ年Χ月Χ日,經各村民小組推選,下列人員分別當選為村民小組組長,現公告如下:

  ΧΧ村民小組組長:ΧΧΧ

  ΧΧ村民小組組長:ΧΧΧ

  …………

  ΧΧ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8.8村民小組副組長的選舉。村民小組副組長的選舉可以與村民小組組長選舉一并進行,也可以與村民小組組長選舉分次進行。其當選確認程序與村民小組組長一致,由村民委員會發布村民小組副組長當選公告。

  9.選舉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的選舉由村民委員會主持,可以與村民小組組長選舉會議一并進行,村民代表中黨員應當占一定比例。

  9.1村民代表選舉基本原則

  a)按照5到15戶推選一個代表原則。結合村人口戶數及村規模大小由村民委員會確定具體數,一般按照10戶左右推選一個村民代表,村民委員會應將村民代表名額及婦女代表最低限名額分配到各村民小組。按照最少5戶選出的村民代表數不足30人的村,不選舉村民代表,其村民代表會議的職責由村民戶代表會議履行。

  由村民委員會發布如下村民代表選舉公告:

  ΧΧ村村民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本村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組的村民按照每Χ戶推選一人的名額進行推選,同時保證婦女代表的人數,現將各村民小組推選的具體名額、選舉時間和地點公告如下:

  各小組村民代表人數其中婦女

  代表人數戶數選舉時間選舉地點

  第一村民小組

  第二村民小組

  第三村民小組

  XX

  ΧΧ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村民代表選票式樣如下:

  ΧΧ村第X村民小組推選村民代表選票(蓋章)

  村民代表

  姓 名 (限女性)(限女性)

  說明:

  1. 本組應推選村民代表Χ名,其中婦女代表Χ名,村民提名不得超過應選人數;(選票式樣按推選5名村民代表設計,各村民小組具體的選票設計應以村民委員會核定的推選人數為準)

  2. 請在姓名后方的空格內填寫被推選人姓名;

  3. 每個空格內只能填寫一個人的名字,多填或無法辨認的無效;

  4. 出現同名同姓的,須注明性別、年齡等信息予以區分;

  5. 未蓋公章的選票無效。

  b)保證婦女代表當選原則。村民代表中婦女成員的人數不得少于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一。

  c)本村民小組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當選原則。只能提名選舉本村民小組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提名非本村民小組的登記選民為村民代表,提名無效。引導村民將本小組中的中共黨員推選為村民代表。

  d)無記名投票原則。村民小組選舉村民代表為無記名投票方式。

  9.2村民代表選舉的會議形式。村民代表選舉會議形式與村民小組組長選舉會議形式一致。

  9.3村民代表的當選確認。村民獲得已投推選票數過半數選票的當選。在獲得已投推選票過半數選票的村民中,有婦女的,應按照村民小組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一先確定婦女代表。獲得過半推選票數的婦女數超過村民小組代表總數三分之一的,在確保婦女代表過村民小組代表總數三分之一的前提下,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村民代表。沒有婦女或婦女不足村民小組代表數三分之一的,應當將不足的名額留出進行另行選舉。

  9.4村民代表的另行選舉。村民代表推選數額不足的部分應另行投票選舉。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小組會議另行選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選舉權的村民或戶代表參加投票,選舉有效。有補選婦女代表的,投票應分別進行。

  9.4.1婦女代表的另行選舉當選確認。村民代表中沒有婦女或婦女不足村民代表數三分之一的,應當將不足的名額留出進行另行選舉。另行選舉時,將推選過程中未當選的婦女,按照得票多少為序確定為候選人,根據缺額婦女代表數實行等額選舉。另行選舉時村民不能另提他人,但可以投棄權票,獲得過半數選票的候選人當選為村民代表。另行選舉時,獲得過半數選票的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名額按候選人得票數高低順次確定當選,但獲得的選票數不得少于已投票數的三分之一。

  9.4.2其他代表的另行選舉當選確認。將推選過程中未當選的村民,按照得票多少為序確定為候選人,根據缺額代表數實行等額選舉。另行選舉時村民不能另提他人,但可以投棄權票,獲得過半數選票的候選人當選為村民代表。另行選舉時,獲得過半數選票的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名額按候選人得票數高低順次確定當選,但獲得的選票數不得少于已投票數的三分之一。

  9.4.3村民代表當選的特別確認。經過另行選舉后,當選村民代表數額仍然不足的,對不足的數額可以采取戶代表聯名向村民委員會推薦確認,村民獲得村民委員會確定的具體數的戶代表聯名推薦,即當選村民代表。一個戶代表只能聯名一次推薦一名村民代表。婦女代表不足的,應先聯名推薦婦女代表。

  9.5發布村民代表當選公告

  ΧΧ村村民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經各村民小組推選,本村共選出第X屆村民代表ΧΧ人,現予公告:

  ΧΧ村民小組:ΧΧΧ、ΧΧΧ(女)、ΧΧΧ、ΧΧΧ,

  ΧΧ村民小組:ΧΧΧ、ΧΧΧ(女)、ΧΧΧ、ΧΧΧ,

  …………

  ΧΧ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10.選舉村務監督委員會

  10.1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時限

  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在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產生后30日內完成。

  10.2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選舉

  10.2.1候選人推薦。村民小組召開會議按照比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組成人數多一人的數額,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推薦候選人名單。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要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公道正派、堅持原則、敢于擔當、群眾公認,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熱心為村民服務,其中應有具備財會、管理知識的人員。引導村民將村黨組織中非書記以及未兼任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組長的委員、黨員推薦為候選人。其中,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一般由黨員擔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員會成員的村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村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村民小組組長及其近親屬、村會計(村報賬員)、村文書、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10.2.2提名候選人確定。村民選舉委員會將各村民小組的推薦名單匯總后,主要就任職回避、是否具備基本財會知識等基本條件征求村民和村民代表意見,對符合基本條件的推薦候選人,按照比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組成人數多一人的數額,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確定為提名候選人,提名候選人應當是各村民小組推薦候選人名單中的人員。

  10.2.3提名候選人任職資格審查。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對提名候選人通過區縣級聯審機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提名候選人,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確定為正式候選人。未通過的,村民選舉委員會取消其提名候選人資格,并對審查結果進行公告。資格審查應當在選舉日5日前完成。

  10.2.4發布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公告。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在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日5日前發布。

  10.2.5發布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日公告。公告應明確地點、投票方式、投票開始時間及截止時間等內容。公告時間應當在選舉日5日前。

  10.3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當選確認

  10.3.1候選人獲得已投選票過半數的當選。實行村民會議選舉的,過半數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有選舉權的戶代表參加投票,選舉有效;實行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參加投票,選舉有效。

  10.3.2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另行選舉當選確認。村務監督委員會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村民選舉委員會召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另行選舉,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的過半數選票,始得當選。另行選舉時,獲得過半數選票的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名額按候選人得票數高低順序確定當選,但獲得的選票數不得少于已投票數的三分之一。

  10.4發布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當選公告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第Χ號

  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本村已選出第Χ屆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現予公告:

  主任:ΧΧΧ

  委員:ΧΧΧ、ΧΧΧ…………

  ΧΧ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11.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的確認

  11.1選舉無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選舉無效:

  a)村民選舉委員會未按照法定程序產生的;

  b)候選人的產生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c)參加投票的村民人數未達到法定人數的;

  d)違反法定差額選舉原則的;

  e)收回的選票多于發出選票的;

  f)沒有公開唱票、計票的;

  g)沒有當場公布選舉結果的;

  h)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有關選舉程序規定的。

  因村民選舉委員會未按照法定程序產生而造成選舉無效的,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應當指導組織重新選舉。因其他原因認定選舉無效的,由村民選舉委員會重新組織選舉,時間由村民代表會議確定。重新選舉應當在30日內進行。

  11.2當選無效的情形

  以暴力、威脅、欺騙、誹謗、賄賂、涂改選票、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當選的,其當選無效。

  確認當選無效的,應當在30日內依照本規程組織重新選舉。

  12.村民委員會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組長和村民代表罷免、職務自行終止、辭職與補選

  12.1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罷免

  12.1.1罷免建議的提起。村民委員會成員在職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鄉鎮人民政府可以提出罷免建議: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適合繼續擔任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失職瀆職造成村民利益重大損失的;未經村民委員會同意,連續三個月以上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村民委員會工作的;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提出罷免要求的。

  12.1.2罷免的形式。 村民委員會應當在接到罷免要求或者罷免建議之日起30日內主持召開村民會議,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逾期不召開村民會議的,由鄉鎮人民政府督促村民委員會依法組織村民投票表決。

  12.1.3罷免的確認。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應當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并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罷免結果應當予以公告。

  12.1.4罷免會議主持規定。罷免村民委員會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或者委員、全體村民委員會成員時,應當由按照本辦法規定重新推選產生的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村民選舉委員會由村黨組織召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鄉鎮人民政府派員參加。

  12.1.5罷免辯論。村民會議討論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罷免要求時,提出罷免要求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以及提出罷免建議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推選代表或者指派人員到會作出說明并回答有關詢問,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出席會議并提出申辯意見。罷免未獲通過的,一年內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罷免要求或者罷免建議。

  12.1.6發布罷免公告

  ΧΧ村村民委員會公告

  經X鄉(鎮)人民政府(本村XX等村民或XX等村民代表)提議罷免XX的XX村民委員會XX職務,村民委員會經審查認為:提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決定于X年X月X日X時,在X地點召開村民會議,對罷免XX的XX職務提議投票表決,請各位村民準時參加,XX有權出席會議并提出申辯意見。

  ΧΧ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12.2村民委員會成員職務自行終止。村民委員會成員在職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其職務自行終止:被判處刑罰的;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連續兩次不稱職的;喪失行為能力的;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12.3 村民委員會成員辭職。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村民委員會應當自收到辭職申請之日起30日內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進行審議,決定是否接受其辭職,連續兩次提出辭職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應當同意。辭職的審議結果應當在5日內向村民公告。

  12.4村民委員會的補選。村民委員會成員出現缺額時,可以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補選。不足3人時,應當在一個月內補選;已足3人但是主任或者婦女成員仍缺額的,應當在一個月內補選,其他成員缺額的,是否補選,由村民委員會提出意見,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補選村民委員會個別成員的,由村民委員會主持;補選村民委員會全體成員的,由村黨組織召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重新推選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

  補選時,候選人從本屆未當選者中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沒有婦女的,應當先補選婦女成員。但是補選村民委員會主任時,現任村民委員會成員均可以列為候選人。候選人數可以多于或者等于應選人數。過半數的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參加投票,選舉有效,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得票應當過半數。

  補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其任期到本屆村民委員會任期屆滿為止。

  村民委員會應當發布補選情況公告。

  12.5 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組長罷免、職務自行終止、辭職和補選。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組長罷免、職務自行終止、辭職和補選參照本規程中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相關規定辦理。

  12.6村民代表的職務自行終止、罷免、辭職和補選

  12.6.1村民代表的職務自行終止。村民代表喪失行為能力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其職務自行終止。村民代表嚴重違反村民自治章程,或者連續3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村民代表會議的,村民小組可以召開會議決定終止其資格。

  12.6.2村民代表的辭職。村民代表書面向村民委員會提出不再擔任村民代表要求的,經村民小組會議同意,可以不再擔任村民代表;村民代表連續兩次書面提出辭職,村民小組會議應當同意其辭職。

  12.6.3村民代表的罷免。村民小組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可以向村民委員會提出取消本村民小組推選產生的村民代表的資格。村民委員會在接到提出取消資格要求的30日內,應當組織召開村民小組會議進行表決。

  12.6.4村民代表的補選。村民代表出現缺額的,由村民小組會議決定是否進行補選,如村民代表的缺額影響村民代表會議有效性的,應當及時補選。

  村民代表的變動情況由村民委員會自村民代表變動之日起5日內向村民公告。

  13.選舉后續及工作交接

  13.1工作移交

  村民委員會應當自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產生之日10日內完成工作移交。

  原村民委員會應當依法依規將印章、辦公場所、辦公用具、集體財務賬目、固定資產、工作檔案、債權債務及其他遺留問題等,及時移交給新一屆村民委員會。

  移交工作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鄉鎮人民政府監督。對拒絕移交或者無故拖延移交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批評教育,督促其改正。

  13.2建立選舉工作檔案

  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結束后,應當及時建立選舉工作檔案,交由新一屆村民委員會指定專人保管,長期保存。

  選舉工作檔案包括:

  a)村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

  b)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名單及推選情況材料;

  c)村民選舉委員會選舉會議記錄;

  d)村民選舉委員會發布的選舉公告;

  e)選民登記冊;

  f)候選人名單及得票數;

  g)選票和委托投票書、選舉結果統計、選舉報告單;

  h)選舉大會議程和工作人員名單;

  i)新當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名單;

  j)選舉工作總結;

  k)其他有關選舉的資料。

  重慶市民政局辦公室 2020年1月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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