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川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關于公開征求《南川區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激勵“黃金十條”(征求意見稿)》意見
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旅游發展大會、全市文化旅游發展大會精神,加快推動我區文化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區文化旅游委起草了《南川區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激勵“黃金十條”(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希望廣大群眾和相關單位積極建言獻策,并于2025年4月18日前,通過網上留言、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一)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1163541995@qq.com。
(二)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重慶市南川區西城街道綜合服務中心,文化旅游委招商引資與產業發展科0539辦公室(郵編:408400)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南川區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激勵“黃金十條”(征求意見稿)》”字樣。
附件:1.《南川區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激勵“黃金十條”(征求意見稿)》
2.《南川區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激勵“黃金十條”(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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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南川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
南川區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激勵“黃金十條”
(征求意見稿)
為推動全區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南川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條 發展影視動漫、數字影音、文化創意、數字傳媒、互聯網科技、在線演藝等新興文化產業,建成投運后一年內產值達到500萬元以上且升規入統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一次性補助。
第二條 對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的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0%以上的,當年度給予不超過1萬元補助;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長30%以上的,當年度給予不超過2萬元補助。
第三條 投資開辦文化、旅游、體育用品生產制造企業,享受工業招商優惠政策。建成投產后年產值達到5000萬元以上并升規入統后,給予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補助。
第四條 投資建設300間以上(含)客房的酒店,或引進世界酒店業前30強的品牌酒店,且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建成投運后給予連續三年每年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扶持。
第五條 按照丙級及以上民宿標準新建或改建旅游民宿的,對建設期間實際發生的貸款額度,按照人民銀行同期兩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兩年,單個項目年貸款貼息不超過30萬元。已建成經營的旅游民宿新獲評甲、乙級民宿的,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補助。
第六條 投資建設汽車自駕運動營地,合法合規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配套設施完善,經營證照齊全,獲評國家五星級、四星級汽車自駕運動營地,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補助。
第七條 投資建設直升機觀光、飛艇等低空旅游項目,建成投運后經營證照齊全,按實際設備購置投資額的5%給予總額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補助。
第八條 投資建設文化產業園區,獲評國家級、重慶市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補助。
第九條 投資建設非國有博物館,經營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展陳產品達到1000件以上,年購票游客5萬人次以上,分三年給予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
第十條 對旅行社組織境外游客和在華外國人來南川旅游,且在南川連續住宿3晚(含)以上,按照50元/人次的標準予以獎補,單個旅行社最高不超過20萬元。
附件2
《南川區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激勵
“黃金十條”(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一、起草的必要性
為推動文化旅游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引導企業踐行新發展理念,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轉換增長動力,自覺走高質量發展路子。根據重慶市文化旅游發展大會、全區文化旅游發展大會的安排部署,擬制定印發推動南川區文化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激勵政策文件。結合我區實際,區文化旅游委牽頭起草了《南川區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激勵“黃金十條”(征求意見稿)》。
二、起草過程
根據區委、區政府安排部署,我委牽頭起草了《南川區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激勵“黃金十條”》初稿。2025年1月26日,區文化旅游委組織區商務委、區司法局、區財政局等部門開會研究,經反復研究討論修改,廣泛征求區級部門、文旅企業意見建議,形成了《南川區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激勵“黃金十條”(征求意見稿)》。
三、主要內容
《南川區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激勵“黃金十條”》主要包含對投資新興文化產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營收增長;投資開辦文化、旅游、體育用品生產制造企業;投資建設酒店、民宿、汽車自駕運動營地、直升機觀光、飛艇等低空旅游項目等方面的補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