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村的“法律顧問”——記區政協委員劉后文
發布時間:2024-01-27 11:24:25 來源:南川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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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后文(左)向村民科普法律知識。記者 李崎君 攝

  區政協委員、興隆鎮永福村第一書記劉后文兩年前到永福村擔任第一書記,工作中,她常常通過協商、免費法律援助等手段幫助村民解決鄰里糾紛、追索農民工勞動報酬,維護他們的其合法權益。

  永福村曾有一個花卉園項目,業主在這里流轉了110畝地建設花卉苗木觀賞基地,但由于經營不善,2019年就關閉了,業主也隨之離開,因此村民的土地流轉費便遲遲沒有兌付。

  了解到情況后,劉后文決定為村民討回欠款。她先后多次給業主發短信,但都沒有效果,于是她按照法律程序,以戶為單位,為涉及此事的村民制作了起訴狀,并以村集體的名義向業主發去了律師函,業主收到律師函后,同意了付款要求,并先后兩次到永福村為村民兌付欠款。

  事后,劉后文意識到農村法律糾紛已不再是簡單的鄰里關系、婚姻家庭等簡單的民事糾紛,征地拆遷、土地流轉、投資合作等復雜的民商事糾紛日益增多,且數量不斷增大,對農村法律服務供給的質量和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可農村地區大部分群眾雖然初步具備維權意識、法律意識,但法治意識依然淡薄,普遍缺乏法律信仰,在矛盾和沖突面前更重視“人”和“權”的作用,而輕視甚至忽視“法”的作用。

  為此,劉后文在村里的各種集會場合科普法律知識,帶領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參與永福村依法治村的建設中,并在每一個農業組配備1名律師為村民提供常態化的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打通農村公共法律服務的“最后一公里”,讓村民隨時能咨詢律師,及時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劉后文認為,基層治理的核心在矛盾化解,下一步她還計劃通過農村“學法懂法骨干”最貼近群眾的優勢,讓農村骨干一起提升農村法治水平,積極協調村民糾紛,主動維護村民權益,增強村民的法治意識,建立好的鄉風民風,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的目標。

 

記者:李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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