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網訊(記者 劉曉娟)記者昨日從區稅務局獲悉,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了《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規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針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享受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范圍內,同一城市范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劃范圍。二是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在時間要求方面,《公告》規定,退稅政策實行的時間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果在此期間賣了舊房,然后在1年之內買新房,即可以享受退稅。比如,小王2022年12月出售了一套住房,2023年7月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了一套住房,由于小王出售和新購住房的時間均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因此其符合政策規定的時間條件。
消費者在哪里申請個人所得稅退稅?《公告》指出,納稅人享受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的,應當向征收現住房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公告》規定,房屋賣舊買新的時間以納稅人出售住房時個人所得稅完稅時間為準。若新購住房為二手房,購買住房時間以納稅人購房時契稅的完稅時間或不動產權證載明的登記時間為準。若新購住房為新房,購買住房時間則以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辦理房屋交易合同備案的時間為準,納稅人可以依據房屋交易合同據實填寫。
按照《公告》要求,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退稅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退稅金額=(新購住房金額÷現住房轉讓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需要注意的是,現住房轉讓金額和新購住房金額均不含增值稅。
區稅務局提醒,對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購住房為多人共有的,應按照納稅人所占產權份額確定該納稅人現住房轉讓金額或新購住房金額?,F住房轉讓金額和新購住房金額與核定計稅價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計稅價格為準。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到區政務大廳二樓不動產涉稅窗口辦理。辦理退稅時提供《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申請表》;納稅人身份證件;現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動產權證書及其復印件;新購住房為新房的,提供經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網簽)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復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因新購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銷或無效等原因導致不再符合退稅政策享受條件的,應當在合同解除、撤銷或無效等情形發生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主動繳回退稅款。納稅人有疑問可撥打12366、71412366咨詢。